『尊米网』域名资讯平台

尊米首页 > 域名新闻 > 抢注/争议报道 >

南通中院一审终结通城“网络域名第一案”

倍受计算机业内人士和市民关注的我市第一起网络域名纠纷,日前由市中级法院民三庭一审终结,法院判决被告南通浩大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南通豪达电器公司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5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www.hao-da.com”系由原通州市通达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19日委托北京东方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成功注册的域名,后该公司变更为原告南通豪达电器公司,原告依法享有对域名“www.hao-da.com”的专有使用权。原告南通豪达电器公司委托他人设计了介绍企业概况及主要产品的网页,该网页作为企业对外传播信息的主要载体,通过动画、丰富的页面色彩等具体设计,充分表现了企业内容和生产特点的鲜明独特性,吸引了众多网民和企业客户点击原告的网站,原告设计的网页已具备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原告对其制作的网页依法享有著作权。

被告南通浩大公司在成功注册“www.haodacopper.com”域名后,未按照注册服务商提供的域名、用户名称及密码和上传方法进行FTP服务器的登录,而导致其制作的非正式网页内容错误登录到原告FTP目录下,完全覆盖了原告的主页。被告辩称原告设置的密码过于简单,被告进入原告的网页是偶然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被告辩称的操作方法不可能进入原告的网页;另外,即使可以进入原告网页,要更改原告已存在的网页,在操作中必定出现相应的操作提示框,作为计算机专业人士应当清楚相关的注意事项,因此可以推定被告更改原告网页内容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被告的行为亦侵犯了原告网页的著作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