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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16万做按摩未见效诉退费

现年84岁的郑老太称自己在美容公司花16万余元做按摩保健后,身体状况反倒变差,遂起诉美容公司退费。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上午9时许,满头白发的郑老太亲自来到法庭。她起诉称,2010年12月4日,她到华天大厦的物美超市购物时,被北京金珠美柔美容有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店员拉进店里,体验足疗。她尝试后,感觉自己受过伤的脚舒服了一些,店员说长期坚持足疗脚伤就会好,她就花9900元办了会员卡。几天以后,店员又哄劝她称,人全身的经络都是有联系的,要想治疗某处的疾病必须全身按摩才能取得疗效。她于是先后7次共交了16.19万元服务费给被告,对方既没开发票也没给收据,只是在每次消费时让她在一个统计表上签字。

2011年8月26日,她觉得病情并无好转,身体反倒越来越差,不得已到医院治疗,并要求被告退还剩余钱款。经多次交涉,被告凭借没有明码单价、没有消费明细的客户档案推算出她的余额还剩3.13万元,至今未退一分钱。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起诉要求北京金珠美柔美容有限公司退还服务费共计16.19万元。

法庭上,被告不同意退费,其辩称,公司提供了正当合理的服务,郑老太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原告的理念有问题,做美容只是能够调节全身经络,不会把原告的病都治好,原告期望值太高,才造成了现在的结果。”

“我交了那么多钱,却连一个消费卡都没给我,我现在到底消费了多少钱都不知道,美容院的店长也说不清楚,太坑人了,以前我没有病,就是浑身疼,现在按摩后腰椎出现问题”,郑老太说。她的代理人也表示,他们咨询了七八家美容院,人家一听老太太84岁了,根本不敢给老太太按摩,怕出现问题。可是被告却敢随便要钱,“做一次一个半小时的按摩,花费就高达一万多元,太不可思议了”。

昨天,此案没有当庭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