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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再诉千橡赔偿1000万元 高院维持原判

尊米网消息,据悉,真假“开心”案件昨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开审理,审理结果维持一审原判,驳回开心网上诉请求。

据了解,去年10月,北京市二中院判定千橡侵犯开心网特有名称权,要求千橡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但仍可沿用kaixin.com域名,同时千橡还被判向开心网(kaixin001.com)赔偿40万元。据此,开心网(kaixin001.com)认为部分事实认定错误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判定千橡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改判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且进行公开道歉。

经审理,北京高院法官认为,kaixin.com域名所提供的社会性网络服务与“开心”注册商标核定的服务类别不相同,因此一审审理并不存在认定错误,因此对开心网提出的上诉理由,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至于赔偿金额问题,法官表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开心网的全部注册用户数均系“开心网”(kaixin001.com)损失的用户数,开心网提交的证据也难以证明其实际损失,因此对于要求提高赔偿金额的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据了解,“开心网”(kaixin001.com)由于域名保护措施不当致使竞争对手“钻空子”,为企业域名商标保护敲响了警钟。